湖南召开全省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
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22-01-06 浏览次数: 浏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专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有效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扎实推进全省社会组织领域各项重点工作,6月13日,湖南省民政厅召开全省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湖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自银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持续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等6个专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传达了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任务要求,听取了全省14个市州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强调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下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先手棋,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稳中求进、务求实效,推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开创新局面。

会议要求,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要紧盯重点问题,对照整治要求,摸底排查,逐条自查自纠,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要建立协同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建机构作用,协同做好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抽查,确保取得实效。要依法依规处理,要对照专项工作的具体问题研判形势,通过约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等方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处置。要稳妥有序推进,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做好全面摸底和风险评估工作,细化工作措施,防止简单粗暴,注意舆情监测和引导,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会议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把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借鉴运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推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开创新局面。要“聚焦聚集”,建好“宝贝小屋、直播小屋、阅读小屋、医生小屋”四个小屋,做好“结对帮扶助振兴”“公益品牌助振兴”“消费帮扶助振兴”“四小建设助振兴”等供需对接,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支持体系,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要“整体联动”,形成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帮扶县的工作合力,保障帮扶项目及时落地、顺利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营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14个市州民政局分管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同志以及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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