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汤阴:报考公务员受阻 主动缴纳执行款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日期:2022-01-03 浏览次数: 浏览

“张法官,我已经把欠李某的钱凑齐了,请赶紧让我从失信名单中消失吧,不然公务员都没办法报考了……”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心急火燎地联系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张晓强,将3万元欠款履行完毕。

据了解,2020年7月,王某因装修新房,向好友李某借款3万元,并约定半年后还款。可还款日期过去几个月了,王某依然没有还钱的意思,李某多次催要,王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无奈之下,李某只好放下友情的“面子”,将王某起诉至汤阴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某欠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眼见“友谊的小船已翻”,干脆耍起了无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只好又向汤阴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劝导王某履行法院判决义务,但王某均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后经过多方调查,发现王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2年年初,王某准备备战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当他看到报考条件时傻眼了,原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考试。王某这才意识到逃避法律义务会给自己的前途命运带来这么大的影响。当天晚上,王某就给执行干警打电话,第二天一大早,王某就主动到法院缴纳了执行款。事后,法院依法将王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圆满执结。

当前,我国正在全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在党委领导下,相关部门正在形成合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将联合惩戒的“笼子”织得更密更牢,让越来越多的失信者寸步难行,让付出代价,全力涵养“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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