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信用监管模式,牢固树立发展产业、项目为王的鲜明导向,积极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在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奋力构建新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
一是实行信用承诺制进场登记。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项目进场注册环节,招标人仅需上传《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信用承诺书》即可进场开展交易活动,同时行政监督部门对承诺的实际兑现情况进行监管,对不履行信用承诺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以此督促招标人信守承诺,提升企业投资“安全感”。
二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对依法必须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由内部法制工作机构或法律顾问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查率100%。要求招标采购人按照“一标一审”的原则,在标前审查招标采购文件是否违法违规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同步线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积极推行“1+X”评标新模式。2024年以来,汝阳县根据“市县一体化”进程,从硬件配备到软件提升不断提高交易平台电子化水平,实现了“远程异地+评定分离+暗标评审+分散评标”四种评标新模式。“1+X”即从四种模式中任选两种或两种以上评标模式,不仅加强了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确保评标专家和招标人‘空间隔离’,且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进行评审,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打人情分”等顽疾,促进了公正评标,提高了评标质量,维护了交易秩序,优化了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四是不断释放制度改革的信用红利。持续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工程招标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企业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接受信用良好投标人使用企业信用承诺函,全面释放市场活力。招标人(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和中标人(承包人)信用、以往履约情况等分类推行信用承诺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替代履约保证金。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将企业信用与投标成本直接挂钩,预计全年为企业减少资金占用近3000余万元。
五是积极提升市场主体的信用素养。不定期组织开展行政监督、代理机构、平台公司及各乡镇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全年共开展5次培训累计培训各类市场主体300余人次,切实提高代理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各方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为引进、入驻企业提供最优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