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完善“信用+监管”模式 助力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宏网河南 发布日期:2024-04-09 浏览次数: 浏览

近年来,新乡县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健全工作机制为基础,以深化信用监管服务为重点,积极营造经营主体守信、塑信、复信、用信的良好氛围。

坚持制度优化。积极探索建立合同履约领域监管机制,依托新乡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合同履约信用监管系统开展合同履约监管和履约情况评价,将各类合同履约信息依法依规纳入交易双方信用记录,进行标准化处置分析,并作为信用信息定期汇总公示。对违约的主体进行风险提示和提醒,对经提醒后仍达不到履约要求的进行约谈,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建立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2023年6月以来,共归集合同履约信息328条,均正常履约。

坚持全面覆盖。制定出台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运用省级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的一体化信用监管系统,目前69个领域均制定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信用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定期在信用网站对抽查任务和抽查结果归集共享,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2023年以来共归集抽查任务167件,抽查结果1337条,涵盖教育、劳动用工、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养老保障、粮食储备、用水用气等多个领域。

坚持分级施策。根据分类结果实行“守信少查、失信严查”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对等级为优的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等级为良的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等级为中的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等级为差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坚持交流督导。新乡县信用办根据全市信用工作的最新要求,到县交通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等责任单位进行现场督导,就抽查任务和抽查数据、合同履约等信用信息的报送情况开展调研,积极沟通、共同讨论,确保能够最大限度提升日常信用信息归集力度,进一步完善新乡县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氛围。

下一步,新乡县信用办将持续探索创新有效、因地制宜的差异化信用监管举措,更好优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等级在日常监管抽查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提高信用关联度和监管抽查精准性;完善守信激励措施,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监管、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方面为诚实守信主体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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