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释放“信用就医”政策红利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日期:2023-10-31 浏览次数: 浏览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召开持续推进“信用就医”项目新闻通报会。据介绍,“信用就医”是昆明市“城市智慧大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再造诊疗环节及付费流程,主要解决长期困扰就诊群众门诊候诊时间长、缴费耗时长、取药排队长、就诊时间短的“三长一短”痛点问题,逐步开展免押金住院,实现“先看病后付费”便民目标。此前,福建省厦门市也推出了“信用就医”惠民应用场景,实现了患者、医疗机构和金融机构多方共赢;广东珠海、深圳、广州等地也上线试行“信用就医”,让患者看病缴费不再奔波。

在寻医问诊的过程中,排队缴费的过程往往令人苦不堪言。在传统就医模式下,经常需要反复排队结算付费,消耗大量时间。如果遇上危重病患,烦琐的缴费程序不仅容易贻误诊疗,还会让医院因“不缴费,不收治”而引火上身。“信用就医”则不仅可以显著提升支付便捷性,大大缩减患者的缴费就医时间,而且可以减轻医疗机构的工作压力,降低相应的医疗服务成本。

实际上,早在2010年,原卫生部就发布了《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提出“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随后,河北、河南、山东等地先后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试点,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逃费”“垫付造成资金周转压力”等问题频发,使得医院等方面不敢或不愿实行这一制度。

如今,多地再次启动“信用就医”,探索“先诊疗后结算”,显然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密不可分。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指引和路径安排。2022年11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该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加快推进这部法律立法进程,有助于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与此同时,有关方面通过建立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有效增强了全社会诚信意识。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其应用场景也越来越广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也逐渐成为公众的共识。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信用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依托于个人信用,“免押金骑行”等服务方兴未艾,赢得了市场普遍赞誉。

目前,国内不少地区都在医疗、教育、养老、食品药品、家政服务等民生领域积极探索基于个人信用积分的创新应用,为公众提供各种信用便民优惠措施。“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也让人们看到了“互联网+公共服务”的丰富内涵和无限外延。而让信用建设创新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正是“信”而有“用”的生动缩影。

当然,保障“信用就医”制度的有效运行,还需要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机制,以制度方式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要建立数据信息系统,对“信用就医”人群进行有效识别,防止出现呆账、坏账的风险;另一方面,针对恶意欠费、逾期还款等情形,不妨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医院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还应当扩大医保的覆盖范围和报销比例,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减少“逃单”的可能性。

诚实守信是个人安身立命之本,也是社会和谐有序之道。相信随着个人信用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将释放更多的信用服务政策红利,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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