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成效
来源:汝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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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33号),2022年以来汝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实施信用准入制度,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氛围。
为切实提高企业信用意识,积极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汝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细则》,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环节严格执行企业信用承诺和信用核查制度,将企业信用核查情况列为行政许可的参考依据,并在本部门网站开辟信用承诺公示专栏,及时将申报企业的信用承诺书上传到网站进行公示。截止目前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等环节开展信用核查 62 家次,通过网站对外公示企业信用承诺书254 份。同时,还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企业严格履行承诺,树立信用自律意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将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倒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生产条件,依法依规履行信用承诺,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已应有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