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汝阳县全面开展严重失信主体治理 净化信用生态环境
来源:洛阳市汝阳县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4-05-29 浏览次数: 浏览

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信用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为严厉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净化经营主体信用生态环境,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汝阳县发改委信用办联合县法院积极落实全市严重失信主体治理工作要求,共同研究推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治理工作。

汝阳县根据上级反馈信息,为了更好“抓前端、治末病”,对全县312家严重失信企业开展全面核查,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和修复机制,坚持把严重失信问题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根本上逐步减少失信案件产生,不断推动严重失信主体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明确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法定情形,确保无一违规纳入。严格区分失信行为与确无履行能力的“失能”情况,规范失信惩戒工作流程,严格纳入程序,增强惩戒的规范性、靶向性、精准性,因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格履行严重失信名单纳入报批审查制度,由承办人汇报原因并制作申报表,复杂情形通过讨论决定,做好全程监督,确保无违规、零失误。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后,及时跟进案件进度,通过失信惩戒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实现自我纠错。     

二是及时做好信用修复。对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立即完成失信修复,畅通当事人提起信用修复的通道,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中的相关部门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执行效率和精准度,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当事人一个自我纠错的合理期限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提供信用修复证明,完成信用修复,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汝阳县共有在册企业数量33109个,全县严重失信主体信息共计312条,截止目前,严重失信主体31条信息已修复,严重失信主体符合执转破条件9条已报中级法院执行,中级法院已受理2条,严重失信主体占比下降到0.84%。在不断推动严重失信主体治理工作中,突出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治,工作效果正在逐步显现,对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为失信企业提供重整旗鼓再出发的再生机会。     

下一步,汝阳县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精细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解决企业痛点难点卡点问题,构建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推动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信用监管新格局,助推汝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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