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工作要求,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优化审批服务。近日,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简化行政审批、精简证明事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取消证明事项三大途径来达到简化审批、优化服务的目的。通过在全省率先公布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清单与容缺受理清单,大幅度精简审批材料,共计优化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225项行政审批业务,其中精简材料172项、可容缺受理材料139项。
一、坚持依法依规改革
改革既不是拍脑袋决策,也不是平地起高楼。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必须坚持依法依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案》承袭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中关于市场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精神,吸收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关于告知承诺与容缺受理的最新要求,坚持做到每项业务事项都有优化依据,坚持依法依规改革,认真严谨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改革精神,让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健推进。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告知承诺制审批是指对于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有关承诺之后,审批机关即作出许可决定的审批程序。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利企便民原则,通过对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气瓶充装许可、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5项业务事项的特定情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来简化准入审批,明确告知承诺制审批具体适用情形、简化审批依据与许可条件。在申请人作出符合有关许可条件的承诺之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来所需的审批材料,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共计精简审批材料25项,并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程序取得许可的企业(单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有关企业(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明确了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
三、编制可容缺受理材料清单
容缺受理是指行政审批机关对审批事项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仅欠缺次要材料且在领证之后可以补交的,在申请人签署《容缺受理承诺书》之后,行政审批机关即先行受理的工作机制。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补交期限,并提供《容缺受理承诺书》的制式模板。通过全面梳理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编制并公布了市场监管部门可容缺受理材料清单,共计有83个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的139项申请材料可实现容缺受理。
四、加大力度取消证明事项
召集部门业务能手对于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与国务院改革文件相冲突的条款进行全面筛选与对比,按照“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以坚持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理念,优先采用国务院决定以及省市两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有利于便利市场主体办事的规定。通过直接取消、改为告知承诺制取消、通过网络核验取消三种形式来取消证明事项、精简审批材料。
(一)直接取消部分证明事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备案)“免申通办”改革(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精简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共计有22个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的22项申请材料被直接取消。
(二)加强信息共享和网络核验
理清能够通过政府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提取、核验、确认的证明事项信息并明确信息来源,共梳理出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88个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的98项证明事项可通过网络核验取消,可通过网络核验取消的证明事项,仅需申请人提供基本信息以供核验,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件或者证明。
(三)推行告知承诺取消部分证明事项
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申请人在办理业务事项时,行政审批机关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审批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业务事项的工作机制。《方案》共梳理出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27个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的27项证明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便利许可证(备案凭证)遗失补发。针对许可证(备案凭证)遗失补发的疑难点问题,明确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许可证(备案凭证)遗失补发时,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先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通过审批部门内部信息核验并确认信息真实之后,由审批部门在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官网上发布公告并宣布所遗失的许可证(备案凭证)作废后,及时向申请人补发许可证(备案凭证),补发全程免费快捷,节约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持续做好简化行政审批、精简证明事项的工作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站位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局,全面梳理部门业务事项,通过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取消证明事项三大途径来达到简化审批、优化服务的目的,大幅度精简审批材料,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升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便利度,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改革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