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新乡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印发《新乡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于2020年2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一、强化主体责任,提高责任意识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但是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按省厅部署要求,为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创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以合格证管理为抓手,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形成自律国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试行主体,规范承诺内容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自律性信用承诺——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既是生产主体“承诺书”,又是市场准入“入场券”。我市将新乡市卫滨区荷叶鲫鱼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试点,创新性地在发货清单上加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章,实现票证合一,把市场监管部门需求与农业部门要求相结合,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三前”监管与“三后”监管实现有机统一,满足多方需求,节约成本,简单实用,可复制推广。荷叶鲫鱼先后在每一条荷叶系列鱼背上设置“荷叶标识码”,扫码后可以清楚查看产品的厂家、质检报告等产品信息,实现“明白消费、吃得放心”,提高群众消费信心,荷叶系列鱼价高且销售形势喜人,目前合作社已使用标识超120万枚,销售单价达32-42元/500克,高于市面3至4倍。河南省银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忆里香”牌水果在销售过程中,2020年首次使用了自己的“身份证”——农产品合格证,且在合格证中加入了农产品追溯二维码,消费者只需扫一扫,就能了解到水果的产地环境、种植管理及流通过程,极大地提高了水果的知名度和可信度。通过实施农产品合格证,公司受益匪浅,提升了产品信誉度,扩大了销售市场,增加了产品销售量,仅此一项一年就为公司增加经济收入60多万元。
三、强化质量监管,推进市场衔接
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2023年3月,新乡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新乡市农业农村局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实施范围、条件与要求,抓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开具合格证,强化合格证开具查验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工作,压实质量安全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落实自律承诺
市农业农村局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点建设工作,印发《新乡市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点建设方案》,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引导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开证。强化对各乡镇监管站的宣传培训,市农业农村局印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0余份,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折页3000余份,采购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打印机220台,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提升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产品生产消费氛围,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印发《豇豆、韭菜、芹菜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3000余份,并将《豇豆、韭菜、芹菜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发放至田间地头,切实加强种植过程质量安全管控,有效治理农药残留超标问题,让合格证制度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我市已实行合格证单位主体2286家,开具合格证69691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3618.58吨。
信用体系建设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石,也是今后工作的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三农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以信用体系建设为着力点,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用“四个最严”标准,持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为保障新乡市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