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精简材料172项 可容缺受理材料139项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01-07 浏览次数: 浏览

近日,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告知承诺事项清单与可容缺受理材料清单公布,共计优化市县两级225项行政审批业务,其中,精简材料172项,可容缺受理材料139项。

公布“两个清单”旨在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利企便民原则,对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等5项业务事项的特定情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在申请人作出符合有关许可条件的承诺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来所需的审批材料,共计精简审批材料25项。

通过全面梳理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业务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并公布了可容缺受理材料清单,共计83个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的139项申请材料可实现容缺受理。

在此基础上,市市场监管部门召集业务能手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与国务院改革文件相冲突的条款进行全面筛选与对比,加大力度削减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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