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审执有力度、有温度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日期:2023-01-03 浏览次数: 浏览

“法院不仅办案效率高,还实实在在给予我们企业帮助与支持,真的非常感谢。”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农某有限公司将感谢信和两面锦旗送到淮滨县法院,感谢法院秉公执法、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大限度护航了企业发展。

办理该案时,法官吴祥了解到原告企业急着用钱,同时被告企业资金流紧张,无法一次性付清所有欠款,如强制执行将对其企业的正常经营产生巨大影响。经综合考量,法官从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温和化解企业经济矛盾角度出发,大力开展调解工作。通过打电话、加微信、当面调,最终在三天之内促成债务实际履行,原告申请撤诉。

“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争取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与省政府共同出台《河南省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支持政府“放管服”改革,与政府部门共同做好风险防范化解、企业纾困解难等工作,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法院的灵活执行,不仅解除了我们承担巨额违约金的风险,还帮我们节省了利息支出,保证了企业能正常运行。”河南德众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慨地说。该公司名下的两宗土地因一起借款纠纷被外地某法院查封,因涉案土地在银行办理有抵押贷款且马上到期,逾期将承担巨额违约金。为帮助德众公司渡过难关,孟州市人民法院在协助对方公司解封5个被冻结的银行账号后,促使双方达成支付借款本金免除利息的和解方案。最终,案件圆满解决,双方共赢,既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尽最大程度降低了执行对企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2018年以来,河南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依法对3222家企业的厂房、设备“活封活扣”,给予6881名被执行人惩戒宽限期,对13.6万名履行义务的企业和个人修复信用,最大程度激发了守信意愿。

企业破产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既能解决“僵尸企业”淘汰出清问题,也可以对具有拯救价值的企业,通过和解重整进行挽救,从而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河南法院加大破产审判工作力度,有效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功能,促成企业实现重整再生。2018年以来,河南法院共审结重整、破产清算案件3256件,是前五年的11.7倍,省建设集团、莲花健康、华英农业、少林客车、银鸽投资等194家亿元以上规模企业重整成功,2262家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市场。河南省建设集团破产重整案被评为“2020年度十大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2020年度十大商事法治典型案例”。涉外上市公司中孚实业及6家关联公司重整方案执行期内发展良好,其母公司豫联集团重整后当年即实现利润58亿元,同比增长206%。

全国人大代表、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胡来运表示:“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对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人民法院继续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围绕企业发展需要,特别是针对企业改革创新转型中出现的新问题,多提供合理化合法化建议,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为企业解决法律难题,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助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河南法院出台一系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措施,以“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企业法律意识”为导向,走访调研企业10万余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900余场次,当场解决企业困难近千个,发放《防范法律风险提示100条》12万余册、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6万余册,发布典型案例800余个。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显示,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指标均持续向好,郑州、洛阳法院相关指标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被评为“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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