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强化信用联合奖惩 构建诚实守信氛围
来源:许昌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23-01-03 浏览次数: 浏览

近年来,许昌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营造诚实守信浓厚氛围。

一是建立激励和惩戒措施清单制度。制定出台《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汇总形成《许昌市守信联合激励清单》和《许昌市失信联合奖惩清单》,累计包括1331项惩戒措施。根据最新印发的《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及时对清单进行调整规范,为开展联合奖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建立触发反馈和部门协同机制。建成许昌市自动化联合奖惩系统,完成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信易贷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各县市区行政审批系统等9个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红黑名单自动识别,奖惩措施自动匹配,执行结果一键反馈,为各部门协同开展联合奖惩提供了平台支撑。

三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使用机制。推动归集各行业基础信用信息超8亿条,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认真归集各类组织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产生的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目前已归集1.1万个红名单信息和1200余个黑名单信息,并通过与省信用平台的数据交换共享,实现了每日更新推送。同时,建立完善了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制度,保障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信用联合奖惩跟踪问效机制。依托信用体系建设月通报、年考核等时机,对各单位联合奖惩查询反馈等工作进行考核督促,推动工作落实。截至目前,许昌市已有40余个部门通过自动化联合奖惩系统协同开展了联合奖惩工作,累计核查市场主体信用28.9万次,反馈联合惩戒案例超2.7万个。其中,守信联合激励方面,9184个A级纳税人参加招投标活动时享受便利服务,1727个A级纳税人优先推荐评优评先,860个A级纳税人在实施行政许可中享受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589个A级纳税人在财政性资金和项目支持中享受优先等。失信联合惩戒方面,1768个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和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24个失信被执行人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等。通过实施信用联合奖惩,进一步构建了“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诚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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