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加强动态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深化我市招投标领域改革,持续创新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近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阳市水利局、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目前,随着相关资格认证相继取消,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已实现“零门槛”准入。且代理机构在业务能力、市场信用方面存在差异,为避免劣币驱逐良币,《通知》从人员、场所、业绩、不良行为、社会评价等方面,对于信用好的、优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向全社会公布,优先推荐使用,对于评价差的机构有监管处罚措施,实现正面激励、反面惩戒双向发力。
“建”起信用体系牢固基础
对代理机构综合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过程全部采取数字化流程,确保结果的公平公正与权威。评价结果对接联通信用信阳、信用河南、信用中国网站,实现数据交互联通,信息共享。代理机构评级结果信息及时共享至信阳市信用信息平台,纳入交易主体信用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投标企业在选用代理机构时,其在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将是重要的参考指标。
“管”出公平公正交易秩序
凡是在我市开展招标投标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时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比对代理机构的信用信息,对被评为年度信用D级的代理机构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依据国家有关联合奖惩管理规定自动限制其参与资格。同时,要求代理机构在提交入库信息参与交易活动前签订信用承诺书,对其提供的资料、证照的真实性和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为负责。对在交易活动中出现违规违纪或其它失信行为的,须接受有关部门的信用惩戒。
“用”好信用信息评价结果
对代理机构的综合评价结果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行政监管部门网站、信用信阳同步进行公示。在一个评价周期内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由市行政监督部门对其实施约谈法定代表人、列入“双随机一公开”、“公平竞争审查”及其他专项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等依法监管措施。连续两个评价周期评价结果为D级的,暂停其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代理活动3个月,经培训合格、整改完成后恢复其代理业务。
“实”现守诚信企业获得感
在代理业务实际操作过程中,制定了统一的投标承诺函参考模板,每年两次评价均为A级的,授“金牌代理机构”称号,鼓励招标人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时将本综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指标,优先选用综合评价等级高的招标代理机构,评价结果为最优等级的企业,将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优先推荐,让诚实守信代理机构真正得到实惠,切实增强其获得感。
《通知》的发布施行,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联合奖惩的实施,标志着我市招投标活动进入了信用监管时代,对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助推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