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打造城市管理领域“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的良好局面,持续推进信用+城市管理模式,大力构建城市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让信用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力抓手,鹤壁市城市管理局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重点事项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一、落实分级分类监管。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化建设,规范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梳理明确重点监管事项,并在官方网站上公开重点监管事项,出台《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鹤壁市城市管理局信用修复管理制度》《鹤壁市城市管理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等文件,有效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二、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梳理制作《鹤壁市城市管理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清单一览表》,根据信用等级,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夜查的方式进行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三、信用监管成效初显。逐步形成了体系健全、职责明确、流程高效、监管有力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城市管理领域经营者遵章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切实提高了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