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市委编办严格落实登记管理机关职责任务,立足本职、依法行政,持续在基础数据、日常监督、部门协作、宣传引导等方面下功夫,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夯实“信用基础数据”。严格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条例规定,严把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办理环节,严格审查、核准、颁发法人证书,保证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址、开办资金等信用基础数据完整有效、及时准确。
二是严格公示公告制度,强化“信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核公示、法人信息变更公告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事业单位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事业单位法人最新登记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在每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后,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督促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三是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助力“信用体系建设”。主动与发改委、政务服务大数据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信用基础数据共享和更新机制,保证数据完整有效并及时更新;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照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严把法定代表人进入关口和已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审查环节,杜绝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时,对事业单位涉及重复赋码、一码多赋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改,确保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信息规范有效。
四是宣传引导树立形象,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普法宣传、宪法宣传周、信用记录关爱日等活动进行诚信教育、守信宣传,营造争做诚信个人,争创诚信单位的良好氛围;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统筹部署、严格落实,加强学习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教育引导单位人员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倡导者、执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