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对医疗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
来源:中国信用 发布日期:2023-01-08 浏览次数: 浏览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批涉医药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持续加大对医疗美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造容貌焦虑、违法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违法宣传治愈率有效率、违法宣称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等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广告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选取部分已经办结的案件予以集中公布,其中包括北京漾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杭州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小氧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苏州恒诺世佳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二十一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广播电视台等12家公司。

具体信息显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北京漾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美容广告中含有“一次热玛吉解决5大衰老问题,2—3年持续减龄。快速、直接、精准解决衰老下垂”“效果立竿见影”等表示功效、安全性保证的内容。此外,当事人还存在发布“肉毒毒素”等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的违法情形。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杭州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含有“短粗腿、大小腿,注射瘦腿让你拥有纤细美腿”等内容,宣传实为“A型肉毒毒素”的瘦腿针、瘦肩针、瘦脸针。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4月,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第三分公司在官方公众号“天狮爱狮新零售”上发布的广告中含有“采用耶鲁大学高效纳米银抗菌制剂研发技术”等虚假内容,同时该公众号还发布了未经审查的“白银花园”医疗器械广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6月,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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